推背图原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审批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同时审批部分学院转设为设置民办本科学校。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的有关,教育部部将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现将列入专家考察的36所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和9所学院转设为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9月11日至1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9月18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