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7日讯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开出延水罚字〔2016〕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某养殖有限公司损毁植被造成水土流失,被罚款20万元。 延水罚字〔2016〕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1月28日,延庆区水务局接到群众举报王家堡村养殖野猪造成水土流失,经水政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养殖特种野猪者为北京某养殖有限公司,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王家堡村永偏公北侧张界沟,其在延庆区永宁镇王家堡村永偏公北侧张界沟内所散养特种野猪损毁植被,经现场测量造成水土流失面积100余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在崩塌、滑坡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延伸相关词: 陈小艺被曝姐弟恋,倒追小伙被当保姆,陆贞传奇演员表,人鱼情未了 电视剧,莫小棋三级,保拉的诱惑,李慧珍老公,luciano rivarola,如意剧情介绍电视猫,电视剧当狗爱上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