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编码:14 (二)实施机构:文登区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三)申请主体:在文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 (四)受理地点: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五)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典当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办理条件: 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1)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2)当物查验、保管制度;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3)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4)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2、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1)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2)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3)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4)设置报警装置; (5)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6)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申请材料 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应当向公安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5、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6、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7、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典当管理办法》(2005年2月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区(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区(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区(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区(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 电话咨询号码:0631—8474604 电子邮箱: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联系电话:0631—8474604。 ②信函提交。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邮编:264400,联系电话:0631—8474604。 ③网络提交。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