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县右江、龙须河田东河段养殖网箱的整治工作,确保我县自然水域水产养殖网箱依法依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保》、《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田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现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十条和《田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依法取得养殖使用证。目前在右江、龙须河田东河用网箱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限于2019年11月5日前,自行到县政务大厅田东县农业农村局窗口递交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材料,由田东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后报县人民审批。申请使用的水域必须符合《田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中的有关。 不符合《田东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中的或因个人原因无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在2019年11月5日前,必须停止养殖活动并自行完成拆除清理网箱等养殖设施,恢复水面原状。在时限内签订自拆协议并完成自拆的,县人民将按有关给予一定的资金励。 在2019年11月6日后,未取得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证,还继续在田东县自然水域从事水产养殖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我县将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法养殖者自己全洪晃照片部承担。 、阻碍打击治理违法养殖执法行为的,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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