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禁渔期内,韩某某组建渔船队疯狂捕捞15次,23天内盈利70000余元。近日,经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捕捞罪判处韩某某、沈某某、沈某3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韩某某长年从事水产生意。2016年,为拓展生意,他购入两条渔船,并雇了沈某某、冯某某(另案处理)打捞自家鱼塘里的水产品。当年8月,正值太湖禁渔期,韩某某提供渔船和飞机网等捕捞工具,同伙至贡湖湾附近水域打捞,约好利润均分。 沈某某平日里勤劳肯干,颇受韩某某信赖。由于熟知行情,他还主动向韩某某介绍了外省大客户童某某(尚未归案),双方议定的合作标准是,每次需要提供5000公斤以上的太湖特产梅鲚鱼。于是,沈某某就和韩某某分头找人手帮忙,以是否拥有渔船作为挑选标准,另行纠集了3船人员。船上分工均由给船长把控,如此,韩某某只需与船长交接,一个组织严密的非法捕捞团伙就此形成。 太湖迎来开湖期后,梅鲚鱼的市价每公斤3.2元。为进行长期合作,韩某某特意给出每斤低于市价0.2元的收购价,同童某某结清钱款后,再以每公斤2.4元的价格结给其余船长。不到一个月,韩某某已赚得盆满钵满,刨去起吊称重费、购买冰块费等费用后,他如约分配给船长5000元固定月薪、分拣人员每次150元工资、其他协助者也有抽成。 之后加入的这些渔民,大多互相熟识,“被顶多就是罚款”成了心照不宣的“经验”。因此,面临着禁渔期没有收入的他们坦然接受。直到2016年8月的一个凌晨,他们在渔船上被机关悉数抓获,原以为交完罚款就能安然无恙,听说要被才急得直跳脚。经统计,这伙人至案发总共捕获太湖杂鱼1500余公斤,梅鲚鱼30000余公斤。 本文由 790游戏(www.790.kim)整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