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境外投标人则只需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或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有固定的供货与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3)如投标人是贸易代理商,应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函;(若同品牌不同代理商都参与投标,出现提供制造商出具经销授权函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两种情况的,以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为准)(4)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在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7)中标单位将承担本次招标的所有合同责任,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进口设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签订外贸合同的条件或出具和具备签订外贸合同单位签订的授权书。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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