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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蔬菜、生猪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研究报告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8-8-22 18:59:31 人气: 标签:蔬菜园区可行性报告
导读:中国发展网(记者尹明波)为顺利推进蔬菜、生猪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工作,物价局安排价格研究所牵头组成课题组,到、烟台、济宁、泰安、临沂、聊城等市、相关部门(行…

  中国发展网(记者尹明波) 为顺利推进蔬菜、生猪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工作,物价局安排价格研究所牵头组成课题组,到、烟台、济宁、泰安、临沂、聊城等市、相关部门(行业)及有关县(市、区)进行调研,2014年完成了相关研究报告。现将报告全文予以刊发。

  农业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基础性产业,其所提供的农产品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安全问题,也是国民经济诸多产业的初级产品来源,但由于农业生产的脆弱性、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性,使我国的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较弱,而我国的国情又决定着必须关注农业、农业。自2004年开始,连续10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补贴脱钩的,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农民收益。至此,我国农业保险业迎来了重大机遇,通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风险,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农产品安全成为我国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山东是蔬菜生产、生猪养殖大省,但市场风险较大,价贱伤农的问题比较突出,科学设计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分散蔬菜、生猪价格风险,缓解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给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促进蔬菜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种植面积。山东蔬菜生产自然条件优越、品种资源丰富,蔬菜生产量大质优,素有“世界三大菜园”之称。2012年,山东蔬菜播种面积180.6万公顷,约占全国蔬菜播种面积8.9%,总产值1295.32亿元,约占山东农业增加值的32.7%,高于粮食、油料、棉花、水果等其他农产品增加值,为种植业第一大产业;单产每公顷51972公斤,星期二左眼跳约为全国平均单产的1.5倍;商品量占全国的20%以上,其中70%以上销往省外,出口量约占全国蔬菜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

  2.品种结构。从蔬菜种植品种结构看,2012年,播种面积最大的四类蔬菜品种为大白菜365万亩、蒜头303万亩、黄瓜170万亩、西红柿116万亩,约占总播种面积35.3%。多年来,山东形成了一批国内外久负盛名的名优特产蔬菜,如,苍山、金乡大蒜,章丘大葱,莱芜、安丘生姜,胶东大白菜,滕州马铃薯,潍县萝卜等。

  3.近年市场价格运行特点。一是季节性突出。山东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季少雨多风、秋季冷暖适中,蔬菜生产和消费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蔬菜价格总体呈两头高、中间低走势。各月新涨价因素的变化表明,2008-2013年,山东每年的菜价最高点大多分布在2月份,平均上涨33.9%;最低点则全部出现在6月份,平均下降13.8%(图1)。

  二是波动频次较多。山东蔬菜价格波动的季节性强,因此,其价格波动的频次也较多,平均每年有一高一低两次升降周期。从各月环比看,2008-2013年,山东菜价较为明显的价格波动周期有12次(图2)。

  三是波动幅度较大。2008-2013年的72个月中,环比升、降幅度超过10%(含10%)的有34个月,约占47.2%(表1)。如,2009年1月环比上涨33.0%,2010年6月下降22.7%,2013年3月下降31.6%。从统计学分析,菜价波动幅度明显强于同期CPI波动幅度:2008-2013年各月环比的标准差达12.9,而同期CPI各月环比标准差仅为0.6(表2)。

  1.养殖规模。山东经济发达,地域广阔,物产丰富,为农林牧渔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据统计,山东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从2008年的5612.96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7945.76亿元,增长41.56%,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29%。其中,猪饲养产值由2008年的757.3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924.44亿元,增长22%;生猪存栏由2008年的3916.74万头增加到2012年的4599.87万头,增长17.44%,生猪养殖规模不断扩大。

  2.近年市场价格运行特点。一是周期性突出。生猪生产必须经过繁育母猪、产仔、育肥三个阶段才能完成一次循环,这个过程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同时,生猪是鲜活产品,用库存来调节其供求的难度较大,市场供求信号不能及时在产量上得到反应。这种滞后性使生猪生产形成一个波动周期的根本原因,即形成所谓的“猪周期”。每年春节前,猪肉消费旺季,猪肉价格不断上涨,春节过后,猪肉消费淡季到来,由于受市场供求信息滞后的影响,猪肉市场上需求量大为减少,而供给量下降并不明显,导致猪肉价格不断下滑甚至跌破盈亏平衡点,直至8、9月份重回上行通道,始终不能摆脱周期性涨跌怪圈,困扰着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以近两年分析来看,2013年全省生猪价格形势相对稳定,整体呈现前升后降走势,猪粮比价始终保持在盈亏平衡点以上,进入2014年1月止涨回跌,2月份比价跌破平衡点,直到5月份才开始止跌回涨,“五一”过后出现一轮快速上涨,基本是一天一个价,十天左右时间从5.0元/斤上升到6.6元/斤,增长32%(图3)。生猪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给养殖户带来了很大损失,进入2014年以来,猪粮的比价都低于6:1的盈亏平衡点(图4),养殖户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加上广大散养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补栏积极性受挫,甚至出现部分养殖户罢养,由此造成生猪存栏量长期处于剧烈波动状态(图5),反过来又为下一轮价格异常波动埋下了隐患,造成恶性循环。

  二是养殖成本高居不下。近几年来,玉米价格一直都是稳中有升,特别是自2014开始,玉米价格涨势明显(图6),从年初的1.12元/斤上涨至七月份的1.31元/斤,涨幅达17%,加之豆粕价格也受国际市场影响出现持续上涨,进一步推动饲料价格上涨。饲料价格上涨拉动养殖成本大幅上升,加大了养殖户的亏损,此外,受城镇化步伐加快的影响,人工成本也处于快速上涨期,这些因素都导致生猪养殖效益不断下降。

  山东蔬菜、生猪的生产、养殖情况及近年来的蔬菜、生猪价格运行特点表明,山东蔬菜价格波动主要受自然气候条件和市场预期影响,建立科学合理的蔬菜、生猪价格目标保险制度,需要先理清蔬菜、生猪生产与经营面临的风险情况。

  一是生产风险。山东蔬菜生产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有风灾、雪灾、雹灾、霜冻、以及蔬菜大棚的火灾等。2012年底,受北方多场雨雪天气影响,山东大部分地区蔬菜供应量骤减,菜价急升。2013年7月山东多地连降大雨,据寿光蔬菜市场监测,多地市场叶菜类蔬菜供应不足。

  二是市场风险。蔬菜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蔬菜价格和蔬菜种植成本价格偏离蔬菜种植者预期方向的变动,并集中反映在蔬菜价格的波动上。一般而言,如果某蔬菜品种年度间同一时期的价格波动越剧烈,则该蔬菜品种面临的市场风险越大。总体上,山东露地种植的大蔬菜价格的年度波动幅度要显著高于设施蔬菜价格,而名优蔬菜价格比普通蔬菜价格更为稳定。近几年的经验表明,山东大白菜、姜、葱、蒜等的价格波动较为剧烈,西红柿、黄瓜等设施蔬菜及滕州马铃薯、潍县萝卜等名优蔬菜的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小。

  一是生产风险管理力度不够。山东较为先进的蔬菜生产技术极大提高了蔬菜生产的抗自然灾害能力,但有些自然灾害仅仅通过生产技术和生产条件的改善依然难以规避。目前,山东针对蔬菜生产环节的保险主要有为防范自然灾害的产量保险和针对地的蔬菜设施保险。这两类保险在品种选择和力度等方面尚不完善,而且在保险实施过程中面临核灾定损缺乏客观标准等问题,交易成本高昂。

  二是市场风险管理工具缺乏。山东通过推出名优蔬菜产品和建立“平价超市”等方式,稳定了部分蔬菜的市场价格,但这部分蔬菜占比小,无法达到防控蔬菜市场风险的目的。而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白菜、生姜、大葱等大菜的价格波动幅度较为剧烈,更需要进行市场风险管理,却缺乏市场风险管理工具。

  三是缺乏巨灾风险防控机制。蔬菜风险多属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这就导致一旦,往往是巨灾,对农户、消费者和保险机构都造成较大损失。目前,针对蔬菜产业的巨灾风险防控机制尚未形成,仅依靠现有蔬菜相关保险品种难以有效应对巨灾风险。

  一是养殖风险。生猪养殖主要面临自然灾害、疫病风险和市场风险。目前生猪政策性保险主要是针对生猪养殖过程面临的风险,已有农业部门主导开展的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

  二是市场风险。生猪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生猪价格和生猪养殖成本价格偏离生猪养殖者预期方向的变动,并集中反映在生猪价格的波动上。近年来,生猪的养殖成本一直都是稳中有升,而生猪价格却存在剧烈的上下波动,给养殖户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性。

  一是生产风险管理力度不够。一方面生猪养殖,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专业的养殖、加工龙头企业拉动。目前各种疫病已经成为影响生猪生产效益的重要因素,疫情一旦爆发,生猪死亡现象严重,养殖户缺乏疫病防控、饲养管理技术知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够。另一方面生猪生产、收购、屠宰加工、猪肉销售各环节利益分配不均,收购企业多以效益为中心,生猪少了抬价抢购、多了则压价收购,不愿与生产者签订收购合同,在产业化经营链条中没有发挥组织者、带动者和市场开拓者的纽带作用,没有与生产者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产销互补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生猪销售均价不易确定。由于生猪产销期间上市交易量大,销售价格往往呈现较快波动,如何确定生猪整体销售均价直接关系到保险理赔的金额,但受交易量和价格的双重影响,销售均价的合、科学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市场动态行情的监测,在价格和数量上做好监测记录,采取综合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生猪的平均售价。

  三是生猪市场宏观调控缺失。宏观调控缺失是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的重要原因,突出表现为:部门对发展生猪生产手段的选择和运用相对比较成熟,对稳定生猪生产或者促进其供求平衡方面的调控能力不足,注猪市场价格的上涨,对其价格过低往往为力,过于关注城市消费终端出现的猪肉价格上涨,忽视农村生产环节生猪价格暴跌的供求信号,为生产者提供弥足珍贵的信息和指导意见不足,生猪价格一旦上涨,就开始想办法压价,鼓励养猪;在生猪价格下降时又简单地采取办法让农民少养。调控政策缺乏整体思和前瞻性,直接的干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猪市场风险、使生猪生产跳出周期性循环的怪圈。

  近年来,山东蔬菜、生猪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加大了蔬菜种植和生猪养殖预期的不确定性和价格调控的难度,是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重要因素。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可以把价格调控政策与市场保险结合起来,稳定菜农种植和生猪养殖户预期,增强生产积极性和稳定性,实现保供稳价目标。

  一是保障蔬菜、生猪供给。蔬菜、生猪价格的形成主要由市场供求双方共同决定,蔬菜、生猪价格年际或季度波动较为剧烈。个别年份蔬菜、生猪价格跌至其生产成本以下,严重农户的利益,从而影响农户种植蔬菜、养殖生猪的积极性。蔬菜、生猪价格保险以蔬菜、生猪生产平均成本为依据设定蔬菜、生猪保险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该目标价格,保险机构根据差价对参保农户赔付。农户通过价格保险可有效抵御蔬菜、生猪价格市场波动对其带来的影响,在市场行情低迷时,可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保障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稳定性,缓解蔬菜产量和生猪供给数量的周期性波动,实现保障市场供给、稳定市场价格的目标。

  二是稳定农户收入。蔬菜商品率高,比较效益高,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2年山东蔬菜播种面积(含菜用瓜)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6.6%,总产值1295.32亿元,占种植业总产值的32.7%。在山东,蔬菜和生猪养殖收入已是农民农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蔬菜产量和生猪养殖产量既定的情况下,价格下跌意味着收入的降低。通过蔬菜、生猪价格保险,实现“系统内损失系统外补”,可以有效防止因蔬菜、生猪价格下跌带来的农民收益骤减的负面影响。

  三是提高蔬菜产业竞争力。山东蔬菜出口日本、韩国和东盟的数量占山东蔬菜出口总量的比重超过60%,出口欧盟和美国的占比约为30%。目前山东蔬菜出口优势主要是品种丰富、质量上乘、规模化程度相对较高,但从长期看,国内外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将菜农的种植积极性,原本的出口优势会逐渐消失。价格保险就是通过对价格的保障,稳定菜农的预期收益,提高菜农种植积极性,消除菜农扩大生产规模和采用先进技术等的后顾之忧,从而维持山东蔬菜出口优势地位。此外,在WTO框架内,价格保险属于“绿箱”政策范畴,符合国际要求,是提高蔬菜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武器。

  四是促进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生猪养殖主要面临自然灾害、疫病风险和市场风险。其中防范自然灾害、疫病风险目前已有农业部门主导开展的能繁母猪、养肥猪农业政策性保险,利用政策性保险来防范市场风险却一直是个空白。而当前困扰广大养殖户最主要风险还是生猪价格的剧烈波动,所以,养殖户对能够帮助他们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的保险产品需求不断增强。生猪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作为防范市场风险的保险品种,填补了农业保险品种的空白,不仅发挥了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的需要,也有利于养殖户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养殖户合理收益,推动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与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自然灾害风险不同,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障的是市场风险而不是生产风险。较之其他保险产品,蔬菜、生猪价格保险的设计更为复杂,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在山东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也具有许多有利因素和条件,具有较大的可行性,表现在:

  一是供需双方有需求和供给意愿。山东是全国蔬菜生产第一大省、全国十大生猪养殖大省,蔬菜、生猪生产、养殖好,技术较高,蔬菜、生猪生产、养殖中自然灾害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较小,而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成为困扰广大农户的最主要风险,农民对能够帮助他们规避市场风险的保险产品蔬菜、生猪价格保险具有强烈的需求。作为保险供给方,保险公司也有创新保险产品、将价格风险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畴、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意愿。综上,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既有潜在需求、又有潜在供给,从供需角度看满足市场存在的先决条件。

  二是有意愿和财力进行支持。近年来,包括蔬菜、生猪在内的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剧烈,“价低伤农、价高伤民”的矛盾较为突出。稳定蔬菜、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是农户的心愿,也是部门尤其是物价管理部门“惠农为民”的职责所在。人民以第266号令的方式,公布了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山东各级物价部门对支持和补贴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持积极的态度,有意愿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帮助农户支付大部分的保费。

  三是国家政策有利。2007年以来,我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目前,各省基本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体系,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灾害风险、弥补农民灾后损失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支农惠农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且其重要性仍在不断凸显。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因此,从宏观政策来看,山东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拥有良好的政策制度。

  四是技术条件基本具备。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技术层面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要有公开透明的蔬菜、生猪价格指数信息采集、编制和发布体系,二要设计一套科学可行的保险方案。针对第一个问题,山东物价系统建立了包括蔬菜、生猪在内的农产品市场价格采集制度,定期采集分地区分品种的蔬菜、生猪批发和零售价格,开展蔬菜、生猪成本收益的调查统计工作,为实行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提供了良好的数据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国内业界和学界专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解和研究不断深入,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开发技术也有了长足进步,国内高水平的农险领域专家不断涌现,第二个问题解决条件也已具备。

  五是大灾风险防控机制初步建立。由于价格风险的系统性,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发展需要大灾风险防控机制加以保障,利用大灾准备金和再保险等手段分散可能的巨额赔付风险。十分重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的防控问题,在现有承保自然灾害风险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就已明确,要将当年保费的25%留存专门用于建立大灾风险准备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旨,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给予适当保费补贴的方式,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制定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制度,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投保自愿、协同推进”,引导蔬菜生产、生猪养殖经营主体自愿投保,财政、物价、农业、统计、保监及承保公司等部门单位协调推进;“保量稳价、惠农为民”,引导蔬菜种植户、生猪养殖户均衡生产,增强规模化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统筹解决“价贱伤农、价贵伤民”的矛盾;“试点先行、因地制宜”,试点区域和蔬菜、生猪品种体现区域特色与产业优势,稳妥推进;“严控风险、持续发展”,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分散蔬菜、生猪价格风险,促进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缓解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给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

  1、保险范围。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主要以市为单位推进,试点市要求蔬菜、生猪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较高、具有推进蔬菜、生猪价格保险的积极性、用于保费补贴的价格调节基金充足。

  2、保险标的。在生产量大、价格波动剧烈、对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的大白菜、白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圆葱、大葱、姜、蒜、芹菜、油菜、菠菜等大菜品以及生猪中,根据当地生产特点和规划,选取3-5个具体品种作为保险标的。

  3、保险责任。蔬菜按保险标的在收获后集中上市期内,因市场价格低于保险价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生猪按在保险期间内,某批次生猪的出栏当月猪粮比平均值低于约定猪粮比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4、保险价格。依据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前三年平均生产价格来确定。当保险期内保险标的的实际生产价格低于确定的保险价格时,保险人开始进行赔付。

  5、保障水平。保障水平设定为保险标的生产的全成本。保险人最高赔偿金额根据各试点市试点品种的成本收益情况核算确定。

  6、参保对象。蔬菜的参保条件限定为连续种植保险标的两年以上、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蔬菜种植户、农业企业或农业合作社。生猪的参保条件限定为年出栏育肥猪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大户、养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立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商业运作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组织与服务体系,确保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高效运行。

  1、组织管理体系。构建涵盖多部门、多层级的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组织管理体系,负责保险试点实施与推进中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物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政策,规划保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蔬菜、生猪价格信息监测及发布机制,定期采集和发布蔬菜、生猪价格信息作为赔付依据,向投保人支付保费补贴;审核试点市和试点品种的选择,联合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及保险费率的合提出意见并进行核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调研,动态与检查蔬菜、生猪价格保险的进展,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并协商解决。

  农业主管部门主要做好蔬菜、生猪产销指导工作,并协助进行承保面积审核、出险鉴定和勘查定损的组织与协调。财政主管部门主要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核实、结算、监督等各项工作,按照承担比例及时核拨保费补贴资金。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对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和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定位支持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

  2、经营服务体系。引入竞争机制,由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组成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经营服务体系。保险公司应具备的市场准入条件应包括有健全的基层服务网点、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人员、规范的内控管理制度、科学的巨灾风险分散安排与预案。

  承保的保险公司职责应包括:按照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规划,研发蔬菜、生猪价格保险产品;根据各级指定的农业保险发展计划,开展保险业务;做好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宣传介绍工作,明确告知保险的责任范围;准确核实承保数量,及时办理保险手续,做好查勘理赔;建立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业务台账,定期报送保险业务统计数据,协助各级核对保险补贴资金发放和赔偿情况;健全承保、保险报案登记、查勘理赔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网点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做好试点蔬菜、生猪价格保险的风险评估,合理分散经营风险;制定巨灾风险分散预案;定期向各级提供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承保、理赔业务数据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经营和损益情况,为试点推广提供经验。

  1、组织管理制度。制定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实施过程中省、市、县级相关部门的机构职责、人员配置、工作规范和各部门的协调机制。

  2、承保理赔业务规范。根据试点实施的要求,建立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承保理赔业务规范制度,严格规范宣传、投保、受理、核保、收费、签单的承保流程,以及报案、勘察、立案、核损、理赔、公示、结案、支付的理赔流程。防范虚假承保理赔行为发生,确保保险赔款及时、足额支付到户。

  3、补贴资金管理制度。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补贴资金由省市两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应详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管理和拨付、监督和检查。

  4、信息共享与制度。建立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信息共享与制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明确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间、方式和格式等内容,实现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统计分析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5、稽核审计制度。利用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对各部门涉及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审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或处理。

  1、完善蔬菜、生猪价格、成本收益采集发布体系。研究制定蔬菜、生猪生产者价格的采集和监测办法,在现有价格监测和成本收益统计基础上,增加监测品种、完善监测点布局、提高价格采集样本的代表性。协调统计、农业、市场等部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蔬菜、生猪价格采集发布制度,科学、规范、及时采集和发布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市和试点品种的生产价格、生产成本及收益信息,为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运行、查勘定损、理赔和风险防控提供依据。

  2、建立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深入研究、科学评估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巨灾赔付风险,从保险产品设计和保险制度安排两个层面转移和分散该产品面临的巨灾风险,构建多层次、多主体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保障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持续发展。在保险产品设计层面,根据试点地区和蔬菜、生猪品种价格的风险特点与规律,从保险标的组合、保险期间选择、保险价格设定、保障水平确定、保险费率厘定等方面进行技术创新,努力实现蔬菜、生猪价格风险在时间和品种之间的分散。在保险制度安排层面,建立保险人、再保险人和物价部门共同参与的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合理确定各主体的巨灾风险分摊比例和赔付责任,制定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特大赔付风险应对预案。各保险人承保的蔬菜、生猪价格保险要核算、专项管理、封闭运行、盈余滚存,各承保公司要建立巨灾风险应对预案,除大灾准备金外,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以防范和化解自身风险,物价部门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再保费用补贴;省物价部门可按照价格调节基金的一定比例建立蔬菜、生猪价格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当某一年份蔬菜、生猪价格保险的赔付超过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付责任上限时启动巨灾风险基金进行赔付,该巨灾风险基金每年提取、节余自动滚存;如出现蔬菜、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赔付特别巨大,赔付金额超过了保险人、再保险人和巨灾风险基金总的支付能力时,不足部分按照“特大赔付风险应对预案”,可采用提供无息贷款或发放债券等形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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