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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方案2013-2015年》影响评价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6-5-23 18:55:01 人气: 标签: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
导读:一、规划概况1、规划名称博罗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方案(2013-2015年)。2、规划目标(1)2015年底,全面完成全县非法畜禽养殖场的清理和非禁养区规模养殖规范工…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博罗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方案(2013-2015年)。

  2、规划目标

  (1)2015年底,全面完成全县非法畜禽养殖场的清理和非禁养区规模养殖规范工作。

  (2)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到2015年,博罗县生猪年出栏控制在60万头以内,存栏控制在41.5万头以内,规模化猪场控制在200家以内;家禽年出栏量控制在1320万只以内,存栏量控制在396万只以内,规模化禽场控制在200家以内;奶牛存栏量减少50%。畜禽生产区域布局合理,标准化规模养殖比例达到90%以上,废弃物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

  (3)继续巩固2015年任务目标,2020年全县生猪、家禽、奶牛存栏量与2015年规划规模基本保持一致。

  3、规划布局

  重点布局东部和中部区域,最大限度减少西部区域养殖数量,即对石坝、麻陂、杨村、杨侨、公庄、阁、泰美、柏塘、湖镇等镇进行合理布局,对龙溪、龙华、园洲、石湾等镇严格控制养殖户数量和生产规模,清理不符合规划方案的养殖场。将罗阳、长宁、福田、横河等镇和罗浮山管委会列为禁养区。

  二、规划对可能造成的影响

  水影响:本次规划实施产生的水污染源要为生猪、家禽、奶牛饲养过程由畜禽产生以及冲洗时产生的冲洗废水,规划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将采取干法清粪工艺,污水经处理后可回用作鱼塘补充水或林木、农田灌溉用水。从废水排放分布来看,石坝镇、杨侨镇、柏塘镇、湖镇镇、杨村镇废水排放量相对较大,上述各镇主要集中在博罗县的中东部,对在公庄河-石坝水-柏塘河流域的水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禁养区(罗阳镇、横河镇、长宁镇、福田镇)则畜禽养殖废水有大幅度削减,使得东江干流-稿树下水流域畜禽养殖业废水排放量最少,对该流域有明显的改善作用。因此,规划实施后博罗县畜禽养殖废水排放量会有明显的减少,尤其是对博罗县境内下游流域的改善作用明显,有利于减轻对惠州、东莞及广州饮用水源区水质的影响。

  大气影响:畜禽养殖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氨气和硫化氢为主)、沼气发电机组废气、饲料加工厂粉尘等。通过分析,规划后全县氨气和硫化氢的排放量和现状相比,大气污染物有所减少。恶臭气体对空气影响较大,养殖企业周边范围区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需要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规划采用沼气作为生活、生产热源,所用能源为清洁能源,对产生影响较小;饲料加工过程中封闭式操作,尽量配套环保设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地下水影响:畜禽养殖发展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养殖场养殖废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畜禽养殖场运营过程中抽取地下水可能引起地下水位的变化。在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地面设置基础防渗、沿管道设置废水收集槽、回用生产废水,控制地下水的抽取等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声影响:畜禽养殖业发展造成的主要噪声源是生产噪声,包括畜禽叫声、畜禽排气扇产生的噪声、生产期饲料加工设备噪声以及废水处理站风机噪声等。规划畜禽养殖场通过适当的噪声防护距离,将高噪声源远离生活办公区和厂界外噪声区域,同时在场区周围适当设置绿化带等后,对周围的噪声影响在接受范围之内。

  固体废物影响:畜禽养殖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畜禽粪便、病死畜禽尸体、防疫医疗废物、包装等。其中,畜禽养殖粪便可以经过有机堆肥处理后回用于田地、果林地或鱼塘等;病死畜禽尸体采用焚烧处理或安全填埋的方式处理;防疫医疗废物应集中收集后送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规划实施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的处置后,不会对区域产生不利影响。

  生态影响:新、扩建的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将使土地利用方式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导致区域土地生态系统类型的转换,使得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和生态调节能力的降低。规划实施过程后,各养殖场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和粪料经处理后,可回用于果林、农田施肥。采用有机沼液施肥,能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增强土壤的保肥性,提高土壤的生态肥力,但若过量或不当,造成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硝酸盐氮增加,使得水体富营养化。

  风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水污染事故风险、沼气池泄漏、爆炸等事故风险以及卫生防疫事故风险。因此,各养殖区需要严格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将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

  三、规划综合论证

  博罗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的目标、布局、养殖规模与其他规划、政策及环保法规协调性较好,总体合理。规划实施后博罗县畜禽养殖量明显下降,养殖规模大幅度削减,规模化养殖比例提升至90%,对博罗县的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等消耗情况有明显的缓解。分析可知,博罗县具有良好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承载能力,通过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来加强污染防治,发展生态养殖的前提下,博罗县水资源、土地资源可以满足畜禽养殖发展需要。总体上看,博罗县畜禽养殖发展总体规模基本合理,在合理布局并以生态养殖模式为指导的前提下,当地不会对畜禽养殖的发展形成制约,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也在周边的可接纳范围之内。

  四、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影响预防措施:提高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饲养水平;按照《博罗县人民关于进一步扩大畜禽禁养区范围的通告》,对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内的非法养殖场采取关停、搬迁或整改的措施;同时加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选址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养殖场选址须避开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自然区、森林公园及生态严格控制区等需要特别的区域,并各污染物排放达标。

  影响减轻措施:畜禽养殖场应采用干清粪工艺,实行粪水分流和雨污分流等措施降低水耗而减少废水的产生量,同时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将畜禽养殖与种植业、水产养殖结合起来,做到“畜禽—沼—渔、畜禽—沼—田”,排泄物经处理成为农田肥料和渔业饲料,产生的沼气经作为生活和生产能源,同时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可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采用适合的污水处理工艺,以达到废水达标排放或回用的目的;加强对辖区内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水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实行污染物实行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对养殖场选址和饲养工艺方面加强规范和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按要求设置大气和噪声防护距离;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加强检疫、免疫接种和疾病预防方面,控制畜禽传染病污染;养殖场、养殖小区的选址应避开区,减少占用农田,节约土地。

  影响修复补救措施:对土地资源已经造成生态的养殖项目或停产清理后的项目,通过各种措施,重新利用或进行生态恢复。对尚未得到妥善处置的污染物,尤其是废水、固废,应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治理和处置,避免对周边、尤其是水产生不利影响。

  五、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根据评价,通过对非法养殖的清理、控制养殖总量,本次规划实施后,博罗县将对畜禽养殖规模进行控制,养殖规模有明显的减少,产业结构、生产管理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污染控制措施等将会得到较大的提升,有利于区域污染物、尤其是水污染物的减排,总体上对区域水有改善作用,有利于东江上惠州、东莞和广州饮用水源的。畜禽养殖项目在养殖过程会对周边,尤其是地表水、大气、地下水、生态等产生一定的影响,规划通过改进养殖工艺、加强养殖管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等方式,可以有效地减轻各养殖项目对周边的影响。

  本次规划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指标、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加大畜禽养殖业的清理整顿,加强监管力度,满足区域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规划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角度,规划是可行的。

  六、查阅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或发送E-mail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补充信息和反映个人、团体意见。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博罗县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黄先生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中街554号 邮编:5161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邮箱:

  八、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侯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335号环保大厦1005室 邮编:510045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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