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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日期:2021-12-6 20:02:05 人气: 标签:划分禁养区好处
导读: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1940年置市。位于西北部,东接沈阳市,南邻市,西连朝阳市,北靠自治区。全市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成区76.5平方千…

  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1940年置市。位于西北部,东接沈阳市,南邻市,西连朝阳市,北靠自治区。全市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成区76.5平方千米。下辖2县5区及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17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2.9万人。阜新是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国家扶贫试验区,也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全国篮球城和省级园林城市。

  习:我们要同舟共济,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 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全球治理体系 要聚焦行动,落实好全球合作议程【查看详情】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循环经济发展,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和结构,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人民办公厅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65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辽环发〔2015〕42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根据各县区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市环保局会同市畜牧局编制了《阜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草案),现向社会公告,欢迎社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并于7月16日前将意见和反馈给市环保局。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及以来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控量减污”的原则,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和提升区域生态质量为目标,突出优先饮用水水源、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的生态,通过合理调整布局,进一步促进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畜牧业强市发展战略,改善区域生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划定依据(一)国家法律、行规及规划《中华人民国保》《中华人民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国自然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饮用水水源区污染防治管理》(二)地方性法规、规划及文件《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辽河区条例》《凌河区条例》《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畜牧局关于公布养殖专业户确认标准(试行)的通知》《人民办公厅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65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三)技术规范、指南HJ/T 338《饮用水水源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234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辽环发〔2015〕42号)三、划定原则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目的是保障生态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基本原则是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在与生态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将饮用水水源区、自然区、风景名胜区、人口聚居区等区域作为重点,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加强监管,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主要原则是:1.生态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2.依法饮用水源地、自然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区。

  3.市辖区总体规划及乡镇(街道、产业园区)规划相结合原则。4.有效保障城镇居民区、科学教育等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群众权益及科学技术教育等活动。5.预防重点流域沿岸一定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6.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7.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四、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辽政办明电〔2015〕65号、辽牧发〔2016〕1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阜新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市本级及各县区要按时完成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县区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县区要依法划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县区为责任主体,组织畜牧、环保会同水利、住建、国土、卫生等部门及乡镇共同拟定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发布,同时阜新市人民备案。市依据各县区制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编制阜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同时向社会发布,并报省环保厅、省畜牧局备案。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依法关闭和搬迁本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同时要筹措补偿资金,科学落实补偿措施,确保关闭和搬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及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五、禁养区范围按照《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阜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区域划定分为五大类,第一类为饮用水水源区,包括饮用水源一级区和二级区的域范围;第二类为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第三类为自然区,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包括城镇建成区、工矿区、开发区、各类园区等;第五类按照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明确需要纳入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的特殊区域。我市下辖两县七区(阜蒙县、彰武县、细河区、海州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开发区、高新区),各县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均已完成并向社会公布,禁养区划分情况详见各辖区方案,全市禁养区主要分布情况如下:1.全市饮用水水源区。阜新市共有市级饮用水源区3个,分别是闹德海水源区(位于彰武县满堂红镇)、王府水源区(位于阜蒙县王府镇和红帽子镇)、伊吗图水源区(位于阜蒙县伊吗图镇),以及各县区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区,区的一级区、二级区为禁养区。2.全市风景名胜区。阜新市现有两处风景名胜区,为彰武县大青沟旅游区,彰武县高山台公园,规划区域范围内为禁养区。3.全市自然区。阜新市现有自然区7个,分别是海棠山国家级自然区,章古台国家级自然区,阜新关山自然区(省级),阜新老鹰窝山自然区(省级),辽宁那木斯莱自然区(市级),千佛山自然区(县级),彰武县阿尔乡湿地自然区(县级),各区规划区域范围内为禁养区。4.全市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1)阜新市现有建成区五个,开发区两个,建成区为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和清河门区;开发区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阜新市辖阜蒙县、彰武县;阜蒙县管辖35个乡镇,1个街道。彰武县管辖24个乡镇,中心城区建成区、乡镇(街道)建成区为禁养区。(2)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的建成区及玉龙新城、阜新市细河工业产业、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男人冬泳 打一食品太平区食品工业园区等新城、、园区的规划区域;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规划区域为禁养区。(3)新邱区:

  主城区:南起第九中学住宅小区,北至军用机场专用线;东起国铁铁,西至细河新邱段所围成的区域为禁养区。

  长新小区:东起细河新邱段,西至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南、北以长新小区与长营子村的交界处为界所围成的区域为禁养区。

  阜新市煤化工产业位于新邱区大岗岗村、七家子村,占地面积5310亩,规划区域范围内为禁养区,禁养区面积5310亩。

  南起国道G101线及长深高速,北至国道G304线花家以南;东起水吉,西至大郑铁线所围成的区域。

  5.其他需纳入禁养区范围进行特殊的区域。我市境内的柳河、养息牧河和绕阳河等辽河支流,细河和牤牛河等凌河支流,柳河、养息牧河、绕阳河、牤牛河两岸河堤外延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细河干流两岸河堤外延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彰武县章古台杨家湿地规划范围内为禁养区。六、监管(一)在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要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二)在非禁养区,要大力提倡适度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小区布局,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时必须严格执行影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三)各县区及辖区乡镇人民应严格按照本辖区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结合本辖区发展规划,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良性发展。各县区环保、畜牧、国土、住建、卫生、水利、林业等部门在规划、立项、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应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切实推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七、保障工作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参与的积极性营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畜牧业强市目标。

  2.强化联合执法。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县区组织规划、环保、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查处和打击各种养殖污染的违法行为。

  3.加强监督管理与技术指导。凡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都需要进行影响评价,环保部门要加强项目“三同时”的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要组织严格的环评验收。

  4.加强污染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畜禽养殖企业是治理污染的主体,应主动积极地投入污染治理,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防制水流域及地下水的污染,提高生态质量。

  5.严格绩效考核。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进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的搬迁、关闭工作,确保在2017年底完成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搬迁工作。对没有完成考核工作目标的要约谈相关责任人。八、附则1.本划定工作方案为性方案,因我市有部分区正在调整,生态红线划定尚未完成,待区调整、生态红线划定完成后,按关要求,将区及生态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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