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
网站地图
RSS订阅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饲料绿肥

我区拉响农林植物检疫宣传月“集结号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10-14 1:04:58 人气: 标签:花卉增绿肥
导读:为进一步加大植物检疫法规规章、植物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社会大众植物检疫意识,根据浙江省植物检疫局《关于开展2017年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植物检疫法规规章、植物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社会大众植物检疫意识,根据浙江省植物检疫局《关于开展2017年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植〔2017〕33号)文件和《2017年杭州市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我区在9月开展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

  宣传主题:“优服务 重创新 强检疫 保安全”。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行业、、守法和用法,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

  宣传内容: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工作与意义;宣传农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基本常识;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尊法重信典型。

  答:植物检疫是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防止性病、虫、草(检疫对象)的人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服务农产品贸易的一项措施。

  答:植物检疫的目的是既要防止外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本地造成危害,又要防止本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农业生产安全,服务于植物、植物产品流通贸易。

  (2) 强制性不同。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列入国家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的性特别大、在国内局部发生的一些病、虫、草,必须按进行强制性防控;而常规的病、虫、草则是指普遍发生为害,且未列入国家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的所有有害生物,由国家植物机构指导相关机构或个人开展防治。

  (3)防治目标不同。对检疫性有害生物,主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只要有发生,就必须采取、控制、消灭等措施;对常规的病、虫、草一般要求通过防治将其为害程度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或防治指标以下就可以了,重点控制其危害。

  答:农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粮、棉、油、麻、桑、茶、糖、菜、烟、果(干果除外)、药材、花卉、牧草、绿肥、热带作物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种子、块根、块茎、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细胞繁殖体等繁殖材料,以及来源于上述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疫情的植物产品。

  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由农业部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公布地方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目前,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有柑橘黄龙病、柑橘溃疡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红火蚁、扶桑绵粉蚧、稻水象甲和假高粱等32种,但检疫性有害生物随着时间的变化会有所调整。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 《植物检疫条例》授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答:产地检疫是指植物检疫人员对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及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在植物生长期间按程序进行田间调查、室内检验鉴定及必要的监督处理,并根据检查和处理结果做出评审意见,直到决定是否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过程。持《产地检疫合格证》可以在本区范围内调运种苗,也可以作为依据直接办理调运检疫证书。

  (1)申请与受理。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生产、繁育单位或个人应在播种和移栽前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注明繁育地点、面积、品种及其来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植物检疫机构在接到繁育单位的申请后应进行必要的核实,也可对所使用的繁殖材料进行复检,并及时予以答复。

  (2)实施检疫。有种苗产地检疫规程的,植物检疫机构应严格按照其实施检疫。在实施田间调查时,繁育单位应派员协助检疫人员进行检查检验,不得或妨碍正常的田间调查工作。

  答:调运检疫是指植物检疫人员依据植物检疫法规,对调运(包括托运、邮寄、自运、携带、销售等)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施检疫的物品实施的检疫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的过程。

  (1)申报:省间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时,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县级植检机构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

  (2)申请与受理:调出单位应根据调入地所提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

  (3)实施检疫:植物检疫机构应按照“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的要求是否对调运的种苗办理调运检疫证书。

  (4)凭证邮寄和托运:交通运输、民航、铁、快递、物流企业及邮政部门或个人一律凭有效期限内的植物检疫证书承运和收寄种苗。

  (5)调入地复检: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对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必要时可以进行复检。复检中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植,进行检疫除害处理,无法进行除害处理的应予。

  (4)违反,擅自开拆已经验讫的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或夹带未经检疫的物品,或擅自将非种用植物、植物产品作种用的。

  (5)违反,试验、生产、推广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或未经批准在非疫区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试验研究的。

  (6)违反,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

  答:处罚措施有:(1)对于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当事人纠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可以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检疫机构可以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

  (3)对于违法行为的罚款,属非经营性违法行为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违法行为的,可处以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的罚款,但罚款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50000元。

  红火蚁食性杂、习性凶猛、繁殖迅速、竞争力强,是世界自然联盟入侵种专家组确定的100种最具危害性的入侵生物之一。

  红火蚁性强,要叮咬蜇伤家禽家畜及人类,造畜的受伤与死亡。被红火蚁咬蜇后,伤口痒痛、皮肤出现丘疹、风团、水疱,愈后留下黑色疤痕,受伤者可出现发冷、发热、头晕、头痛、淋巴结肿大、过敏、休克等症状,严重时有死亡的。红火蚁喜在田埂、杂草丛、边、荒地、林中草地、电器里筑巢,损坏农业灌溉系统,户外和居家附近的电讯、电器等设施,平时活动中取食农林植物的根系、幼芽、嫩茎、种子和果实,影响植物的生长,对公园绿地、草地、高尔夫球场、足球场等公共设施造成危害。

  红火蚁发生高风险地区包括河岸、废土场、各类苗圃、公园、草坪草、休耕或抛荒耕地、田埂、道绿化地带及公边等。

  红火蚁为完全地栖型蚁巢的蚂蚁种类。新建的蚁丘表面土壤颗粒细碎、均匀,随着蚁巢内的蚁群数量不断增加,露出土面的蚁丘不断增大,在4~9个月后出现明显的小土丘状的蚁丘。成熟蚁巢是以土壤堆成高10~30cm,直径30~50cm的蚁丘,有时为大面积蜂窝状,内部结构呈蜂窝状。当蚁巢受到干扰时,蚂蚁会迅速出巢入侵者。红火蚁在蚁丘四围有明确的领地意识,蚁丘的特点及主动入侵者的行为,可以作为迅速判断是否为红火蚁的方法之一。

  远距离主要是借园艺植物栽培、草皮、垃圾、土壤废土移动、堆肥、园艺农耕机具设备、集装箱、车辆等移动人为扩散。自然扩散主要是通过气流迁飞或组成蚁团随水流漂浮扩散。

  一旦被红火蚁叮咬,用肥皂和水清洗患处,局部涂搽风油精等,并冰敷或冷敷,过敏反映出现时候可口服抗组胺剂来缓解搔痒肿胀的症状。严重时应该立即去医院救治,千万不要挠破水泡!在有红火蚁的地方,要穿能包裹脚趾的鞋、袜子、带手套。远离并不要去拨弄、蚁巢。

  1、发现疑似红火蚁蚁丘或红火蚁的要及时向所在地镇(街道)或卫生部门报告,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和除害处理。

  2.1住宅区。搞好室内清洁卫生,经常清理居室住房地面和墙脚处堆放的杂物或食物,清除垃圾和食物残渣,尽量减少蚂蚁适宜活动的。清理房屋附近的杂物,铲除杂草,疏导排水沟,在墙脚周围、水沟边撒施石灰防蚁。

  2.2荒坡地。对于蚁巢密度较大、杂草丛生不易处理的荒坡地,可先除草剂,待杂草干枯后露出蚁丘,再采用药剂防治。蚁巢密度较小的荒坡地,查到蚁巢后,对蚁丘及其周围的杂草喷施除草剂,再采用药剂防治。

  2.3农田和旱作地。清除耕地周围的杂草、灌木和土杂堆肥,切断通向田地的蚁道,铲除田间水渠、排水沟两侧的蚁巢。

  2.4公园、绿化带、机场、码头、车站。及时清除枯枝落叶和垃圾废品,铲除旁50m以内的杂草。

  目前比较有效的方法是毒饵诱杀法和粉剂灭巢法相结合的两阶段处理法。先在红火蚁活动觅食区饱和撒布毒饵灭杀蚂蚁,10-14天后再以触杀性粉剂处理单个蚁巢。毒饵选用0.1%茚虫威(舒绝,3-4千克/亩次)、粉剂选用0.1%高效氯氰菊脂(火蚁净,3-4千克/亩次),毒性低,对人畜和安全。

  毒饵诱杀法适用于灭除明显的蚁巢、隐藏(难以发现)的蚁巢和散蚁活动的区域。在蚁巢明显且较分散的地方在蚁巢周围点状或均匀撒布毒饵,每巢一般30~40克。在蚁巢较为普遍、密度高或者活动的工蚁数量大但蚁巢不明显、或者复杂、难以发现隐藏的蚁巢的地方,可采取全覆盖、地毯式的撒施毒饵的方法。对于住户,可在蚂蚁出口、蚁道上撒布毒饵,撒布毒饵一天内关好家禽、家畜。

  粉剂灭巢法适用于灭杀较明显的蚁巢。先在蚁巢外周撒一圈药粉,再蚁巢,当工蚁大量涌出时将药粉均匀撒在工蚁身上。通过带药粉工蚁与其他工蚁、幼蚁、蚁后之间的接触,不断传递药物,进而毒杀全巢。

  4、加强植物检疫监管。从外地调入草坪或绿化苗木,一定要经过植检部门的检疫检查,确认无性有害生物方可调入。一般情况下不得从疫情发生区调入草坪或绿化苗木,如确需从疫情发生区调入的,一定要经过植检部门专业除害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入。

  甘薯茎腐病是浙江省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主要危害甘薯,是甘薯作物上的重要病害。目前在我国广东、河南、、浙江等地有发生,我省于2015年7月首次在临安发现,目前在黄岩、东阳、永康、桐庐、富阳、金华、衢州等地均有发生为害,一般田块株发病率10-20%,严重田块达50%以上,对产量影响极大。

  薯块、薯苗、藤蔓、叶柄和叶片均可被害。植株早期发病,茎部、叶基部、叶柄出现暗褐色至黑褐色软腐并快速向上部发展,病部有恶臭,植株上部萎蔫,遇干旱则全株枯死,潮湿天气下病部腐烂。叶片发病,叶脉出现变黑坏死现象,叶片上出现黑褐色斑。中后期发病,病部上端的藤蔓接触土壤可以生长不定根导致植株不死亡,但生长不良,后期发病藤蔓基部膨大腐烂呈纤维状,薯块变黑腐烂。贮藏期薯块初发病斑一般以芽眼为中心圆形、稍凹陷、黑褐色,后逐渐扩大引起整薯腐烂,病部软化腐烂有臭味。

  甘薯茎腐病有多种方式,主要通过带菌的种薯、种苗从病区向无病区进行远距离,在田间主要通过风雨、灌溉水、农事操作、病残体、带菌土壤和昆虫进行。

  1、严格执行检疫措施。严禁从病区向无病区调运种薯、种苗,病区加强种薯、薯苗的产地检疫,严禁病田薯块留作种用。

  2、培育无病壮苗。选择无病地块作为育苗床,选择无病健壮薯块作为种薯,选择抗(耐)病品种进行种植。

  3、药剂防治。薯苗在扦插前用75%农用硫酸链霉素2000倍液浸泡10分钟后再扦插,扦插后20天,喷0.3%四霉素200倍液或用10%二氧化氯进行灌根,过2周再重复一次。

  推荐: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
共有:条评论信息评论信息
发表评论
姓 名: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