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6月23日电(记者廖君)定期对东湖水域水质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布;向东湖水域排放生产废水、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东湖水域内经营性养殖,放养、种植对水体质量、水域生态有害的水生动植物……近日,武汉市新修订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在武汉市十四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作为全国最大的城中湖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湖秀美的风光曾引古今名人吟诗放歌。上世纪末,伴随着城市急速扩张,东湖曾出现污水直排、水质骤降等问题。 据介绍,全面修订后的条例在东湖风景区规划、利用、、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新,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不得擅改。 条例在东湖水域水体上加大力度。如明确:在东湖水域及其周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水,应当纳入城市污水排放系统,无法纳入的,不得新建、改建、扩建。 条例还对风景区内个人行为进行约束,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区内擅自采挖、砍伐林木或者猎捕野生动物、捕捞水生动植物。条例同时鼓励社会和企业以植树、认捐、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以及志愿者行动,参与东湖绿道管理与。圣艾斯特莱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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