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中华人民国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有承担本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承担民事责任。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4日下午17:00时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报名时供应商必须向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携带原件、复印件加单位盖公章留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本人来的,携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括本项目产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明(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20000元,投标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及时换取金票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金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9.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 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10.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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