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6月6日消息:《苍南县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实施办法(试行)》日前出台,明确了我县粮补政策实施职责和具体操作程序,强化粮补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规范我县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管理,充分发挥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以稳定我县粮食生产。 该办法所指的粮食生产补贴包括耕地地力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水旱轮作补贴。耕地地力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县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为二轮承包耕地的面积,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本县内种植水稻、大小麦复种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水旱轮作补贴对象为本县内社蔬菜后茬轮作水稻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 该办法明确了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实施单位的职责分工,村委会对本村农户申报的补贴数据负责;各乡镇人民对辖区内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负总责,对其的各类补贴数据负责。村级、乡镇人民、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粮食生产补贴实施工作。 该办法强化了对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各补贴申报主体应自觉、认真、准确、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和面积数据,主动配合行政村和驻村干部实地核实,配合乡镇审核,配合县级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乡镇、行政村组织管理不力、申报等问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报有关部门处理。(林光军) 本文由 790游戏(www.790.kim)整理发布 |